法治在我看来,只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法治要维护社会秩序,同时又要限制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本身,防止它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力量。
法治在我看来,只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法治要维护社会秩序,同时又要限制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本身,防止它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力量。
然而,任何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因此,这起案件的问题的关键并不是生命的价值比较,而是必须践行尊重生命的道德规范。如果无视道德规则的指引,在法律中只是进行功利的价值比较,那么整个道德秩序可能崩溃,社会也会瓦解。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们无法找到一个为之而死的信念,我们也不可能拥有一种信念为之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们无法找到一个为之而死的信念,我们也不可能拥有一种信念为之而生。
国家公开执行死刑,本来是想唤醒民众对法律的敬畏,预防犯罪。但人的天性同情弱者,刑场上国家与受刑人力量对比悬殊,国家非常的强势,受刑人非常的弱小。人们会产生一种忿忿不平的怜悯感,违背了国家适用死刑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