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为我们的欲求而生,政府则因我们的恶念而诞;社会让我们同心同情,从正面增进幸福;政府则抑制恶行,从另一面提升我们的幸福感;社会倡导交流,政府则创设罅隙;社会庇护长者,政府则惩戒厉者。

任何形态的社会均是幸福之源,而政府即使处于最佳的状态亦只是必要之恶,最差的政府则是无法忍受之恶;

只要社会成员始终彼此公正相待,社会所带来的互利性便可取代法律与政府的制约性;在这种完美的状态下,法律与政府毫无存在的必要。但是,除了在天堂之外,邪恶正到处滋生。最初让住民齐心协力的是他们共同面对的困难,而随着这些困难逐渐减少,邪恶一步步入侵;他们开始不再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日渐松散。这种种懈怠都让政府的设立成为必要,人们希望以某种形式的政府来弥补道德方面的缺陷。

这便是政府源起与诞生的过程;换言之,政府是道德无法治理天下时的必然产物。这也是设立政府的目的及其所发挥的作用,即自由与保障。无论光亮如何耀照双目、声响如何欺骗双耳、偏见如何扭曲意愿、利益如何蒙蔽心智,自然与理性都会以最质朴的语言告诉我们: 这是正确的。

君主制的构成中存在着极度荒谬之处。在这种体制中,一个无法获取信息的人却有权定夺对判断力要求最高的事务。国王的地位注定其远离尘嚣,而其职责却要求其洞悉世事。因此,君主制中这几个不合常理地相互对立与抵消的组成部分证明了君主的存在完全是荒唐无用的。

简言之,君主制和世袭制并不是仅让个别国度陷入战争,而是让整个世界充斥着血腥和硝烟。这是上帝明言反对的政府形式,是无法摆脱血腥的制度。

北美的父母之邦应是欧洲,而非英国。北美大陆这个新世界庇护着欧洲各国因追求人权和宗教自由而深受迫害的人士。他们在这里所逃离的并非母亲的怀抱,而是怪兽的魔爪。在英国,迫使第一批移民背井离乡的暴政如今依然残害着它的子民,这一点到目前为止无需辩驳。

作为父辈,我们毫无快乐可言,因为我们知道这种政府无法延续太久,不能保障我们可以留给子孙后代的任何东西;以简单的论证方式来讲: 当我们将下一代推入负债深渊时,我们必须有所行动,否则,对于子孙后代而言,我们实在太卑鄙可耻了。若要正确了解我们的职责范围,我们应该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观念将我们的职责延展若干年;若站在这样的高度,我们便可以看到原本被当下的恐惧和偏见所遮蔽的前景。

政治行为的要义在于挖掘幸福与自由之本源;一个国家应以尽可能少的代价换取民众尽可能多的福祉,但凡能构建起这种政府的人士值得国民永世爱戴。

在专制政府中,国王即是法律;在自由的国度中,法律应加冕为王,概无例外。

目前这个时期,即组建政府的绝佳时期,是每个国家的发展史中仅可历经一次的特殊时期。大部分国家未能把握这一良机自主制定法律,最终只得被迫接受其征服者强加的法律。这些国家先诞生了君主,随后才确定政府形式;但是,一个国家最先诞生的应该是宪章,随后再甄选出行使政权之人。让我们从其他国家的失误中汲取教训,并牢牢抓住现在的机遇——让我们以正确之序立国立权。

一个政府的宪章应被视作全体民众同誓共盟的神圣契诺,并应借以维系所有宗教信仰、所有个人自由及所有财产物资的一切权利。坚不可摧的共识与公允清晰的认知方可确保友谊长存。

“你曾享受过荣华富贵,也经历过不幸灾祸。你尝过流亡他国的滋味,也明白统治、被统治及登上王位的感受。你曾饱受压迫,因此,你能体会到压迫者是多么可恨: 无论是在上帝眼里,还是在凡人看来。如果你历经了这一切、看遍了所有的警训与昭示之后,还是不能全心全意地虔奉上帝,甚至忘记了他曾在你落难时对你的眷顾,并放任自流地纵情声色、爱慕虚荣,你必将受到极大的惩罚。辨清那些可能或正在诱惑你的人,他们会诱导你步入邪恶之陷阱;面对这些诱惑,最有效且最简单的方法便是让上帝之光永沐你的心灵,这道光芒不会、也无意对你阿谀奉承,更不会让你对罪行泰然处之。”——巴克莱致查理二世